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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使学院各部门积极主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机构:学院组建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小组,该小组隶属于学院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员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教务处、院办等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考核范围:除学院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教学、教辅、科研、行政与后勤等二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均属本办法考核范围。
第三条考核依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为考核依据。各二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按照这些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
第四条考核方式:采用平时检查记录、年末资料查阅、重在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时间:在年度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之前完成部门自查考核和考核小组考核。
第六条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部门对照《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标准》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并写出自查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通知的时间报送学院资产管理部门。逾期不报自查报告和考核表者,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考核。考核小组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标准》和其他资产管理制度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资料、账、物的检查,综合评分,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次。
(三)反馈。考核情况反馈各部门,各部门如有异议,以书面的形式向考核小组反映情况,考核小组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四)公布结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通报年度考核情况,公布考核结果,并向不合格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七条考核等次
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60分(含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规定配备兼职资产管理员,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的;
(二)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和程序处置资产,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报废资产的;
(四)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造成资产损毁、盗窃、丢失等损失的。
第八条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目标考核及部门负责人与兼职资产管理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未达到优秀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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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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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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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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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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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制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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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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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有操作规程等专项管理制度。
有上墙的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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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施细则扣3分,有实施细则但没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扣1分;
大精设备没有操作规程等专项管理制度扣1分;
没有上墙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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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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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教职工中宣传、学习并严格执行学院与部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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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宣传、学习扣2分,宣传、学习了但没有严格执行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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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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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门资产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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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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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队伍(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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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人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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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有资产管理分工,有明确的资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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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导分工负责资产管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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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员(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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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有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其岗位职责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兼职资产管理员相对稳定,无频繁更换,必须更换的,有交接手续,且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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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资产管理员没有明确岗位职责扣1分;岗位职责没有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扣1分。
兼职资产管理员频繁更换扣1分;没有交接手续扣1分;人员更换没有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扣1分。
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认真负责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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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购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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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参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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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资产处报送设备、家具、软件等采购项目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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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时报送采购项目与参数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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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质量(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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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购置具有必要性,未出现购置的资产闲置不用的情况。
价格与参数匹配,资格资质要求合理,没有因此出现流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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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的资产出现闲置不用情况扣3分。
价格与参数不匹配但未导致采购流标扣1分;资格资质要求不合理但未导致采购流标扣1分;因价格与参数不匹配或资格资质要求不合理导致采购流标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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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日常管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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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产明细账(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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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与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格式一致的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资产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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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账但信息登记不完整扣2分,登记不准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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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变动管理(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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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调剂使用、变换存放地点、更换保管人员等即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信息。
退休、调离、辞退等离岗离校人员办理了资产清退,无挂账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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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调剂使用、变换存放地点、更换保管人员未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每有一项扣2分。
退休、调离、辞退等离岗离校人员未办理资产清退每有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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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粘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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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标签即时、全面、规范、准确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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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粘贴不即时扣1分、不全面扣1分、不规范扣1分、不准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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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维护管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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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按照“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防潮”要求做好保养工作。室内环境整洁,桌面、地面、墙面、窗户与设备无灰尘,设备、家具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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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地面、墙面、窗户清洁卫生不好扣2分;设备清洁卫生不好扣2分;摆放不整齐扣2分;零配件松动扣2分;设备严重腐蚀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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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安全管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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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立即组织维修,未出现带病运行。
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关好门窗与水电,做好防盗、防火、防洪等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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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或损坏不组织维修扣2分。
出现盗窃、火灾、水淹等险情但未造成损失每种情况扣1分;出现事故不积极配合调查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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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工作(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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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产账实核对,账账核对,每学期与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一次账账核对,每年组织一次资产清查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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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账扣3分,对账但不符扣1分;未组织资产清查盘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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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入缴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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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及有偿使用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及时全部上缴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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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缴财务处扣3分,未及时上缴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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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息统计与报送(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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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按要求完成各类基本数据或信息统计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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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送资产信息扣2分,报送不及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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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处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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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报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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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时完整移交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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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移交实物扣3分;移交了实物,但实物不完整,擅自拆御零配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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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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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得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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